公务员事业单位年青岛平度市

为全面加强年轻干部人才储备,提升全市干部专业化水平,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,平度市决定组织实施“优秀毕业生选育计划”(简称“优选计划”)。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号)以及国家、省、青岛市有关规定和要求,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干部80名。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选聘条件和范围

本次选聘面向年和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(年以来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、考试招生执行与全日制研究生相同政策和标准的年、年应届毕业非全日制研究生,列入选聘范围),选聘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:
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。

2.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爱党爱国,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。

3.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满18周岁(年6月31日前出生)。其中,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(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),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(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),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(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)。

4.选聘人员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、工学类、农学类、管理学类、法学类、文学类等学科门类(详见附件1),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(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须在年9月31日前取得)。

5.在校期间综合表现优良,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表达能力,作风朴实,诚实守信,身心健康,有服务基层的意愿和吃苦耐劳的精神。

6.选聘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:

(1)现为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。

(2)担任过校、院级主要学生干部(具体指校、院级学生会主席、副主席、部长,班级班长、副班长,党(团)支部书记、副书记)。

(3)担任过校、院级社团相关职务人员。

(4)在校期间获得三等奖学金及以上奖励或受到院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。

(5)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。

委托培养、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,不在选聘范围。曾受过刑事处罚、党纪政务处分,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,在国家法定考试、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,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、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等问题的,不作为选聘对象。

二、选聘程序

本次选聘按照网上报名、资格初审、初选、面谈、体检考察、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。

网上报名时间:6月15日9:00—6月17日16:00

网上审核时间:6月15日11:00—6月18日16:00

1.网上报名。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高校毕业生,登录平度政务网(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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